
关注网络热点,直面网友关切。法律“玲”距离,从身边事入手,让法律好懂好用,做你身边的法律智库。欢迎你把更多的法律案例和困惑告诉我们,我们请法律专业人士来解答。(电话:83521468,传真:83911897,邮箱:zhangl@sznews.com)
深圳新闻网2025年10月31日讯(记者 张玲 韩翔)10月13日,罗湖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东湖公园和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对深圳水库、东湖公园、罗湖休闲体育公园、梧桐绿道等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控。有网友10月14日在深圳论坛发帖,对东湖公园禁行电动自行车提出质疑,认为此举会增加市民出行和通勤时间成本,于法无据。
10月15日,罗湖区城管发言人在论坛上就管控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管控路段的性质给出详细回复。回复称,管控的相关路段是粤海水务、东深派出所、东湖公园及其他相关单位内部道路或重要防洪应急通道,经现场测试结合百度地图导航显示,绕行外围道路增加通行时间为5-10分钟。

东湖公园正门。(张玲 摄)

出入口的大东湖区域电动自行车管控公告。(张玲 摄)

网友发帖。

罗湖区城管回复。
实地调查:电单车管控后市民逛公园更安心 东湖公园接驳线已上线
深圳新闻网记者于近日到东湖公园实地探访,对电动自行车禁行管控后相关区域的通行情况。记者通过调查及查询了解到,目前管控电动自行车的路段包括东湖一街、东湖二路、经二路、左副坝公路、梧桐绿道等,这些路段属于公园内部路和重要防洪应急通道。在公园的市民表示,管控电动自行车后,在公园散步更安心。
记者在东湖公园现场调查时发现,为了解决附近居民出行问题,东湖公园地铁接驳线已于9月28日正式开通,以“地铁站—社区—公园”环线运行。该线路串联起:地铁5号线怡景站、地铁2号线莲塘口岸站、东湖公园孔子圣像广场、东湖公园钓鱼场、罗湖休闲体育公园南、怡景花园、水库新村等。
公园管理方也表示,后续会多方听取市民意见,争取推出更人性化的措施。

东湖公园区域管控路段属于公园内部路或重要的防洪应急通道。(张玲 摄)
律师解读:管控措施的法律依据均属于法定授权范畴,不存在越权情形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监事律师黄志明解读说:“从法律专业视角分析,公园对深圳水库、东湖公园等区域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控措施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合法性不存在根本性缺陷,但在合理性层面仍需回应公众关切,二者的平衡考验着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他注意到,管控措施依据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园内禁止车辆进入非停车区域;《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亦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绿道行驶。黄志明律师认为,两部法规均属于法定授权范畴,不存在“土政策”越权的情形。
“另外,行政行为需遵循‘最小损害’ 原则,即在实现管理目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公众权益的影响,避免 ‘一禁了之’ 的简单化思维。”
黄志明律师表示,唯有将“依法执法”与“为民服务”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城市治理的法治化与精细化。

黄志明律师。(本网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