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准监管
记者:《指南》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挑战?
邓勇:主要挑战包括新型变相广告隐蔽(AI伪科普、语义变形、私域引流取证难);线上线下监管协同不足(标准不一、平台责任不明);基层执法能力/理解偏差;跨部门协同效率待提升(流程时限待细化)。
医疗机构要严守内容红线(禁夸大/比较/承诺;病例匿名禁暗示;医生账号限关联、禁联系方式、答疑通用化禁定向推荐),规范展示形式(线上表格化、线下专区;禁科普页面加链接;慎用二维码),建立合规体系(内审双签、学案例;外签承诺书、动态监测;主动对接、预审服务)。
梁嘉琳:从国家健康治理的视角看,仍需实现上下级规制协同(纵向协同)、各部门决策协同(横向协同)、各项政策工具协同,推动医疗卫生健康科普的综合监管有效落地。
尽快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使之与公众健康需求、健康产业发展需求保持一致。
尽早重启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联合主导的健康产业综合监管体系,协同医疗保障、药品监管、民政、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实现对健康产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有效监管,从事前准入层面的资质监管、事后处置层面的集中整治,逐步转型为事中层面的全过程监管乃至全息化监管。
设定专业传播与公众传播的边界。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医疗广告的传播对象予以明确界定,如果有关监管部门“一刀切”地将面向所有传播对象的推介性、比较性、主观性陈述,都认定为医疗广告,很可能误伤合规开展的专业医疗卫生健康传播。因此,监管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性要求,由医疗卫生学术交流介质与平台事前核验订阅、访问、下载机构与个人的专业资质(仅限专业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禁止该内容向非专业的公众传播;一旦该介质与平台由于主观故意或失职渎职造成专业内容向公众传播并造成负面影响,传播介质与平台须承担医疗广告违法行为的连带责任。
记者:从医疗领域发展趋势看,您对未来医疗广告及相关信息的监管还有哪些期待或建议?
邓勇:未来可以加强技术驱动的精准监管,部署“全媒体监测网络”,覆盖短视频、直播、私域社群,识别“背景植入”(如白大褂LOGO)、“私域话术引导”等新形态。明确平台“责任清单”(如医疗账号“先审后发”、关键词拦截、跨平台封禁);建立“案件抄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卫生健康部门对机构执业扣分/暂缓校验),形成执法闭环。推动科普与广告“硬隔离”,设立国家背书的专业医疗科普平台(集成权威内容、官方信息、通用咨询);实施“医疗科普白名单制度”,对合规机构(如三甲医院账号)给予流量扶持,限制非白名单账号发布范围。(记者 文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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